| 索 引 号 | 63269453/2025-00093 | 分 类 | / |
| 发布机构 | 徐圩新区 | 发文日期 | 2025-11-10 |
| 标 题 | 《徐圩港区封闭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有效 | ||
一、出台背景
徐圩港区是连云港市重要的产业基地和物流枢纽,承担着石化产业、港口运输等重要功能。随着港区规模的扩大和业务量的增长,人员、车辆及船舶流动日益频繁,安全管理压力显著增加。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港区封闭管理,保障生产、建设和通航安全,特修订本暂行规定。
二、必要性
1、安全生产管理需要
港区涉及危险化学品、大型设备运输等高风险作业,封闭管理可有效控制外来干扰,减少安全事故隐患,确保生产活动有序进行。
2、规范港区运行秩序
当前港区存在车辆违停、占道施工、“三无”船舶等问题。通过明确卡口管理、道路使用及海域航行规则,建立标准化、制度化的管理模式,提升港区整体运营效率。
3、强化执法监管效能
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和记分处罚机制,实现对违规行为的精准识别和分级处理,形成“申报—审核—监管—处罚”的闭环管理。同时,明确职责权限和协作机制,确保海事、公安等职能部门高效联动,增强监管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4、适应高质量发展需求
随着港区产业规模扩大和业务复杂度提升,对管理精细化、智能化的要求日益提高。本规定通过优化管理流程,为港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在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下能够快速响应,维护港区稳定运行。
三、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
明确封闭管理范围为东西防波堤之间港界以内区域,涵盖陆域和海域。
2、卡口管理
设置9个通行卡口,实行24小时值班。人员和车辆通过“畅行石化”平台申报权限,经审核后通行。特殊车辆(如超限车辆)实行“一事一议”管理。
3、道路及海域管理
禁止违规占道施工、破坏交通设施等行为。船舶进出需申报计划,严禁“三无”船舶进入。
4、违规处罚
实行记分制度,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分别记3分至24分,累计记分满24分者永久禁止进入港区。对严重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原文链接:关于修订印发徐圩港区封闭管理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