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3269453/2025-00076 | 分 类 | / |
| 发布机构 | 徐圩新区 | 发文日期 | 2025-09-01 |
| 标 题 | 《徐圩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有效 | ||
《徐圩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徐圩新区党政办公室于2025年8月25日修订印发了《徐圩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现就有关制定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为最大程度减少新区人民群众因重大自然灾害而导致的生命、财产损失,进一步增强新区应对自然灾害的救助能力,构建更加完善的灾害救助体系,形成更加完备的救助工作体制机制,维护受灾地区的社会稳定,根据上级预案相关要求,制订本预案。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为总则、组织指挥、灾害救助准备、信息管理、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保障措施、监督管理和附则等九部分内容。
适用范围主要包括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重大生物灾害等灾害类型。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人群或开展人员救助的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执行。
预案明确新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为全区灾害救助指挥协调机构,其办公室(减灾办)为日常办事机构。灾时成立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救助工作组,工作组由管委会各职能部门组成。灾害响应等级分为三级,一级最重,三级最轻。每级响应设置相应启动条件,尽量做到各级响应划分科学合理,避免预案无序启动或频繁启动。明确灾后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房屋恢复重建等救助工作责任单位、工作程序、时限要求,以及相应的资金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等内容和要求,并进一步明确灾情初报、续报、核报和灾情核定、发布等工作要求,确保做好新区灾害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