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3269453/2018-00036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 / 通知
发布机构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01-04
标 题 关于成立徐圩新区医疗应急救援中心的通知
文 号 示范区发〔2018〕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徐圩新区医疗应急救援中心,主要职责及机构编制如下:
时 效 有效
关于成立徐圩新区医疗应急救援中心的通知
信息来源: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1-04 00:00:00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徐圩新区医疗应急救援中心,主要职责及机构编制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医疗应急救援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协调实施新区医疗应急救援工作。

(二)研究制定医疗应急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新区医疗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医疗应急救援培训、演习。

(四)加强与“110”“119”“120”“122”等社会应急救援系统和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沟通和联系,完善救援绿色通道,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重大灾难。

(五)建立健全医疗急救网络信息管理、统计报告制度,收集、反馈医疗急救信息。

(六)组织开展急救知识技能的宣传培训和急救医学的科研、学术交流。

(七)制定医疗应急物资储备目录、计划,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运工作

(八)承担重大会议、重大活动、体育赛事的医疗安全保障任务。

(九)承担管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编制

医疗应急救援中心为管委会直属单位,核定人员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

           20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