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3269453/2017-00598 分 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发布机构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9-26
标 题 关于成立徐圩新区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文 号 示范区发〔2017〕11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各部门、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徐圩新区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徐圩新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徐圩新区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徐圩新区应急委)。
时 效
关于成立徐圩新区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9-26 00:00:00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徐圩新区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徐圩新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徐圩新区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徐圩新区应急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组成

主  任:石海波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主任:江行洲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王东亮    管委会副主任

        封其山    管委会副主任

        马冬梅    管委会副主任

        乔寿稳    管委会副主任

        朱  彬    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监察室、经济发展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文教局、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局、综合执法局、水务局、重大事项督查办、外联办、应急办、智慧办、工会、投资服务中心、国土分局、公安分局、城管大队、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徐圩街道、方洋集团、石化公司、香河公司主要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徐圩新区应急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较大级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组织重大级以上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响应工作,研究决定新区应急管理工作其他重大事项。

三、工作机构

徐圩新区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各相关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其中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督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依据新区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协调相关类别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管委会各副主任按照工作分工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中兼任总指挥。

四、办事机构

徐圩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是徐圩新区应急委的办事机构。应急办承担徐圩新区应急委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与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办理报送新区涉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文电和督查调研工作;协助做好需由新区组织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新区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平台建设;组织评估、修订《连云港徐圩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和管理新区各专项应急预案;建立与公安、消防的应急联动机制;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新区领导同志对应急工作的指示,承办应急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委会

                                                2017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