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3269453/2021-00278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徐圩新区 | 发文日期 | 2021-07-07 |
标 题 | 关于印发徐圩新区推动落实“党建引领、富民兴村”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示范区委〔2021〕110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各部门、各单位:
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将《徐圩新区推动落实“党建引领、富民兴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工作委员会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委会
2021年7月7日
徐圩新区推动落实“党建引领、富民兴村”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党建引领、富民兴村”九条措施》(连办〔2020〕19号)精神,推动两村搬迁后治理模式转型升级,助力两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提升党建富民成效,结合新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保障
1.压实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制定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引领、富民兴村”责任清单,将抓富民兴村成效作为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的必述内容,并作为实绩考评的重要依据。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带头包联村集体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产业兴农等重点工作,街、村联动制定两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推动重点项目难点问题解决,把“党建引领、富民兴村”推进落实情况纳入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对任期内两村合计集体经营性收入增幅超过50%的,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对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暂缓提拔。
2.明确村级党组织直接责任。明确村党组织书记为履行“党建引领、富民兴村”直接责任人,将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民生工程支持力度、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等纳入对村党组织和村书记个人年度考核关键内容。对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连续3年保持每年增幅不低于15%、带头作用突出、作出重大贡献、落实举措有力、群众评价良好的村书记、经济书记、第一书记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同时,由街道制定具体方案,对集体经济相关负责人和村党组织进行奖励;对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较差的,由街道党工委约谈村党组织书记,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连续2年倒退的,予以组织调整。
3.构建产业兴农共建机制。街道、两村积极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单位及国有企业,深化沟通机制,搭建合作桥梁,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等工作多方联动,推动相关企业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形成产业兴农大服务平台,在土地流转、安置就业、村企协调、土地征收等涉及富民兴村的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中发挥积极作用,确保各项工作按序时进度推进。新区相关部门、单位及区属国有企业对“党建引领,富民兴村”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对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精准帮扶,对涉及到本部门、本单位职能内的工作确保督办落实到位,实现共同发展。
4.凝聚富民兴村发展合力。将党建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作为新区国有企业以及机关各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必述内容,作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以及机关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推动各企业、各部门主动融入富民兴村,合力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务实管用的支持服务,定期会办解决村集体经济发展实际困难。社会事业局、徐圩街道重在整合用好支农惠农资金,加强项目扶持;财政部门重在筹措资金,加大对村集体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党群、人社、自然资源等部门重在确保上级优惠政策落地落实,营造全面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氛围。
二、深化队伍建设强化人才保障
5.加强村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党群工作部和街道党工委联动,认真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联查联审制度和“区街共管”机制,加强培养锻炼,定期开展研判,及时考察识别,对作用发挥明显的逐步选拔进入“两委”班子,村党组织书记任期内每村至少培养3名村“两委”后备人才。根据村情实际需要,继续采取选派优秀机关、国企干部担任经济书记、第一书记、村企负责人,聘任经济发展顾问等方式,助推村党组织和村书记抓产业、抓带富的意识和能力。
6.挖掘培育本地乡土人才。发挥新任村书记带头带领作用,在本村择优选任的基础上,通过村里排、街道找、组织部门访,建立乡土人才储备库,优化来源渠道结构。积极回引本土大学生、退伍军人、本地致富带富能手、在外创业人员等“四类人员”为家乡作出贡献,动员其返乡以合同聘用、投资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两村集体经济发展,拓展集体经济产业项目。大力发掘乡土实用人才,培育乡村振兴专干,突出党员乡贤地位,增强富民兴村和转型发展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三、聚焦集体经济强化资源保障
7.强化资源政策支持。区财政对村集体兴办企业给予不低于30%信贷贴息支持。村集体兴办物业设施、经营性项目,依法依规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费,对村集体新招商引资、新领办创办二三产项目,竣工后形成的税收,新区留存部分前三年内全额奖励村集体,第四年、第五年按新区留存部分的50%奖励村集体。村集体领办、创办、合办从事农业生产实体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村集体经济企业使用新区国有性质的办公场所、厂房、作坊区等资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相关单位给予适当优惠政策支持。
8.发挥企业带动作用。香河公司等与新区百姓联系密切的企事业单位重点聚焦“富民”,在做好土地流转、加大职业农民培训、吸纳农户就业等方面持续发力,通过“国有企业+村集体企业+农户”等方式,引导村民以资金、土地、房屋等要素资源入股,推动村民变股民,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村民就地增收致富。方洋集团、洋井集团、驻区非公企业等服务新区开发建设的企事业单位着力带动“兴村”,在帮助村集体经济企业融入新区石化产业发展上提供扶持,支持村集体以土地资源、种养殖产业等合资、参股方式发展新区配套产业,对餐饮、贸易、物业保洁、设备租赁、建筑施工、劳务分包等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能力承接的基础服务,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可考虑以直接委托的形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实现抱团发展,形成长期稳定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建立一家国有企业及一家非公企业对接一个村的“2+1”结对帮扶机制,鼓励驻区企业参与投资建设规范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全面盘活乡村资源要素潜力,结对企业派员帮助两村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路径,两村党组织派出“两委”成员跟班学习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实现多层次、多形式的联合与合作。
9.探索特色发展路径。积极开展产业对接,围绕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发展“订单”产业,支持村集体参与云湖周边集中区的地产项目建设、徐圩小镇建设期劳务、设备租赁、保洁保安、绿化养护、餐饮等项目、农贸市场作坊区经营管理,为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同等条件下,国有建设单位在建设经营过程中优先与村集体经济企业合作,入股村集体经济企业或成立合资公司,委托村集体经济企业承接相关配套业务。鼓励村集体单独出资建设标准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宾馆酒店等,围绕新区发展规划发展特色食品、制造、手工业、餐饮住宿等乡土产业。对村集体主办的项目,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议、街道党工委审批,可从当年度村集体经营净收益中拿出不超过10%的资金奖励村干部,或由街道设立并兑现村级发展增收专项激励报酬。
四、提升治理效能强化制度保障
10.研究搬迁后两村融合发展治理模式。扎实做好两村搬迁“后半篇文章”,徐圩街道重点做好整体搬迁后安置小区治理模式转型升级,研究两村集体经济公司化运营发展模式,探索成立联合党委,高标准谋划党群服务中心等党建阵地布局,做好基本公共服务和社区治理,为“撤村并居”融合发展奠定组织基础。学习借鉴化工园区周边村庄发展的先进经验,广泛听取两村党员群众相关建议意见,找准两村融合发展的堵点难题、复杂矛盾,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提出解决方案,在优化治理模式、提升治理效能上久久为功,不断增强两村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11.保障村集体资产健康运行。强化村集体经济发展全过程管控,加强集体财务与资产监督管理,及时跟踪问效、跟进审计,杜绝盲目选项、盲目预算、盲目入资,防止村集体资产流失。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收益分配、资金监管等机制,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对在发展村集体经济方面的探索性失误加大容错纠错力度,为基层干部减负松绑。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徐圩新区推动落实“党建引领、富民兴村”实施方案》的通知.doc.pdf
解读链接:http://www.xwxq.gov.cn/xxxq/xwxqzcjd/content/f71c84c4-2ccb-4b35-a84c-64372b862ca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