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3269453/2021-00286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徐圩新区 | 发文日期 | 2021-08-30 |
标 题 | 关于印发徐圩新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示范区委〔2021〕14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各部门、各单位:
经党工委会议研究,现将《徐圩新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工作委员会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委会
2021年8月30日
徐圩新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相关精神,为推动新区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升级,促进新区国有企业高质、高速、可持续发展,结合新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国企改革行动实现国有企业补短板、强弱项,到2022年底,国有企业在体制机制创新上率先突破,基本形成现代企业管理体系,法人治理结构更趋完善,市场化转型取得实效,人事制度和薪酬体制更加灵活,自主研发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混合所有制改革获得实质性进展,企业活力和运营效率大幅提升,在服务保障江苏沿海开发、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建设等国家战略顺利实施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二)坚持全面融入新区发展新格局。提升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引领国有企业在新发展阶段继续作为推动江苏沿海开发、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建设等国家战略的重要保障力量。
(三)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创新驱动,加强内控风险管理,推动市场化转型升级,持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抗风险能力。
(四)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突出问题导向,针对现阶段国有企业短板弱项,充分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和各类国企改革成功经验,务实推进选人用人机制、薪酬分配激励机制、混合所有制等改革事项,在全市国企改革中“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1. 强化国有企业战略规划引领。制定并实施国有企业“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以战略规划为引领,将国有企业经营发展与江苏沿海开发、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建设等国家战略紧密结合,优化国有企业产业布局,充分发挥国有资本优势,推动国有企业与新区发展同频共振。(责任单位:国资办、方洋集团、洋井集团、香河公司)
2. 推进国有企业专业化重组整合。全面梳理清退国有企业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营业务,剥离低效无效资产,组建专业化公司运作相关资产,提高国有资产配置及运营效率。探索对工程建设板块进行重组整合,实现技术、人才、资源的优势互补。研究制定香河公司股权结构调整方案,将香河公司调整为管委会出资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议事决策程序,做大做强特色农业板块,发挥公司在保障新区开发建设和富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国资办、方洋集团、洋井集团、香河公司)
3. 加强国有企业主业管理。实施国有企业主业投资和非主业投资分类管控,引导企业聚焦主业、做强做精主业。国有企业核心主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抢抓新区石化产业爆发式增长带来的市场机遇,加快港口物流、园区配套、石化专业服务、工程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主业发展,将国有企业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园区综合服务提供商。(责任单位:国资办、方洋集团、洋井集团、香河公司)
4. 将资本布局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紧紧围绕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谋划实施田湾核电站供能管道、产业区专用铁路、现代煤炭供应链服务示范基地、公用工程岛、液体化工码头等一批战略性重大项目,有效发挥国有企业在推动新区产业发展中的先导作用。(责任单位:国资办、方洋集团、洋井集团、香河公司)
5. 着力激发国有企业发展新动能。充分利用岸线、泊位等港区资源,在提升港口功能和扩大港口贸易上下功夫,着力推进国际油气贸易中心、专业化工产品交易中心、冷链物流中心等大宗商品贸易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云湖商务核心区、邻里中心等区域商业配套体系,带动区域土地价值提升。(责任单位:国资办、方洋集团、洋井集团、香河公司)
(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6. 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国有企业集团及子公司结合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企业实际制定本单位党委(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明确党委(党组)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国资办、方洋集团、洋井集团、香河公司)
7. 加强董事会建设。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配强。修订完善国有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制度,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在新区国有企业现职负责人中或对外选聘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专业人才担任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实现国有企业董事会“外大于内”。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建立决策事项跟踪落实机制,国有企业重要子公司在实现董事会规范运作基础上,全面依法落实各项权利。(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国资办、方洋集团、洋井集团、香河公司)
8. 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或授权管理办法等正式文件向经理层授权,明确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的事项、权限等内容,保障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责任单位:国资办、方洋集团、洋井集团、香河公司)
9. 大力推进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制定对标一流企业管理提升行动方案,优选国内同行业、同类型示范标杆企业,围绕战略管理、投融资管理、运营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品牌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对标提升。加强企业内部风险管控,聚焦企业债务风险、投资风险等方面,建立规范、全面、有效的风险内控体系。(责任单位:国资办、方洋集团、洋井集团、香河公司)
(三)稳妥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10. 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集团对子公司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逐一研究评估,对具备条件的公司“一企一策”制定方案,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充分用好土地、港口和配套设施等优质资源,重点在港口物流、仓储罐区、现代服务、农业综合开发等业务板块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行业领先的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引进外部优质资本和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提升企业管理及运营效率。探索推进环保水务、能源投资板块以上市为主要目标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监督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责任单位:国资办、方洋集团、洋井集团、香河公司)
11. 切实提升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成效。对现有混合所有制子公司进行全面梳理评估,研究分析经营及收益情况,针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一企一策”制定改进方案,防止出现“只投不管”。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全面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上率先取得突破。(责任单位:国资办、方洋集团、洋井集团、香河公司)
12. 稳慎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骨干员工持股。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骨干员工持股,在现代服务、化工服务等业务板块混合所有制子公司尝试设立员工持股平台,支持骨干员工通过持股平台依法依规持股,激发公司内生活力和员工干事创业热情。(责任单位:国资办、方洋集团、洋井集团、香河公司)
(四)健全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
13. 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办法,推进国有企业子公司经理层成员全面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签订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按照约定严格考核、实施聘任或解聘、兑现薪酬。优先支持商业类子公司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研究制定职业经理人选聘及管理政策,加大贸易总监、港口码头运营总监等高层次人才招引力度。(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国资办、方洋集团、洋井集团、香河公司)
14. 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和薪酬分配机制。按照有为有位的原则,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健全“能者上、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完善不胜任退出机制。完善薪酬激励机制,突出薪酬与业绩挂钩,实现收入能增能减,制定具有市场竞争优势、能够吸引和留住核心骨干人才的薪酬及配套政策。健全人才发展通道,建立管理、技术、技能三序列并行的晋升渠道,针对不同序列人才特点制定差别化的人事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国资办、方洋集团、洋井集团、香河公司)
15. 实施更加市场化的差异化管控。国有企业集团对具备市场化条件的子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和周期预算管理,强化市场化的考核导向,更加突出效益效率指标,提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水平。对承担公共保障功能的子公司,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重点考核产品服务质量、成本控制、运营效率和保障能力。(责任单位:方洋集团、洋井集团、香河公司)
16. 提升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紧扣企业主业发展需求,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制定现阶段重点领域科技攻关项目清单,尽快形成一批紧扣主业的高价值专利成果。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推进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推动连云港石化产业研究院实际运行,加快建设国内首套以煤炭为原料的IGCC供气装置,围绕智慧港口、环境管理、工业水处理、三废处置利用、金融创新、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土壤改良与原土绿化等方面搭建创新平台。(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国资办、方洋集团、洋井集团、香河公司)
17. 探索开展中长期激励。推进建立国有企业年金制度,根据《企业年金管理办法》,合理设置企业缴费及收益归属规则,稳定骨干员工队伍。鼓励商业类子公司特别是科技型子公司,以价值创造为导向,聚焦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建立超额利润分享机制。(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国资办、方洋集团、洋井集团、香河公司)
(五)优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18. 深化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加强国资监管机构建设,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等重点,推动国资监管机构职责和工作内容调整优化。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制定国资监管机构权力和责任清单、出资人审批事项清单。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责任单位:国资办、方洋集团、洋井集团、香河公司)
19. 改进考核评价体系。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考核中,突出全员劳动生产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强化质量效益,同时将国有企业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科技创新及重大经营管理成果、重点专项任务完成情况、重大安全生产事项等纳入经营业绩考核,“一企一策”调整优化分类指标,切实发挥好业绩考核的引导和推动作用。(责任单位:国资办、方洋集团、洋井集团、香河公司)
20. 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体系。对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实施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明确禁止类项目和特别监管类项目。完善投资事前论证、决策程序,强化投资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尽职调查、专家论证、法律审核及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等重点环节,对特别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双重论证”。加强投资事中、事后管理,建立投资项目完成、中止、终止或退出制度及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责任单位:国资办、方洋集团、洋井集团、香河公司)
21. 构建全流程大监督体系。推进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全覆盖,审计的重点包括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程序、控制价审核、招标采购、合同价格变更、决算管理和资金使用等方面。推行国有企业问题整改监督闭环管理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体系,落实内审机构由董事长分管,向党委、董事会报告制度,组成由监察审计部门、国企监督专员、外部专业审计机构等构成的多元化、专业化监督队伍。(责任单位:纪工委监察室、纪工委审计办、国资办、方洋集团、洋井集团、香河公司)
(六)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22.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作为落实国企改革行动的首要任务,健全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机制。推进国有企业党务工作者专业化专职化,持续开展“红色营地·石化智造”、“党员登高计划”等党建工作品牌创建,推动党建项目与企业重点难点任务相融合、党员示范岗与企业专业岗位相融合。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推动党的建设考核与企业高质量发展考核相衔接,与企业领导人员任免、薪酬、奖惩挂钩。(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方洋集团、洋井集团、香河公司)
23. 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企业领导人员市场化选拔、考核和激励机制,推进企业领导人员交流。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及特殊领域紧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公私分明、功过厘清,制定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纪工委监察室、国资办、方洋集团、洋井集团、香河公司)
24. 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主体任制,明确国有企业党委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对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对权力集中、资金集中、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监督,对“三重一大”决策和重点经营环节的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持续加大国有企业反腐败力度,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责任单位:纪工委监察室、方洋集团、洋井集团、香河公司)
四、工作保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徐圩新区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管委会主任任第一副组长,管委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纪工委监察室、国资办、纪工委审计办、方洋集团、洋井集团、香河公司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进新区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资办。国有企业要落实改革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本企业改革实施方案,鼓励国有企业结合实际探索更为灵活、更具有创新性的改革举措。建立改革考核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同时将方案落实情况、改革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纳入党工委巡察范围,并将其作为对国有企业考核的重要内容。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徐圩新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解读链接:http://www.xwxq.gov.cn/xxxq/xwxqzcjd/content/e43d3a65-50ac-4d76-bef2-53fc2db755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