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3269453/2021-00281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徐圩新区 发文日期 2021-07-28
标 题 关于印发徐圩新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控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示范区委〔2021〕11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徐圩新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控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徐圩新区 发布日期:2021-07-29 11:35:21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徐圩新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控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工作委员会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委会

                                          2021年7月28日


徐圩新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控提升实施方案

为加强新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控工作,建立全流程管控体系,进一步提升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控水平,筑牢新区安全屏障,根据《徐圩新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提升方案》(示范区委〔2021〕30号)、《徐圩新区打造国内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示范标杆 建设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三年行动方案》(示范区委〔2021〕60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监管体制机制、配齐配强设施设备、加强信息化管控等方面措施,进一步加大联合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秩序,强化危化品运输全链条安全管理,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升,坚决消除和遏制安全风险隐患。

二、重点任务

(一)体制机制建设方面

1.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由应急管理局牵头,一是深入贯彻落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示范区委〔2020〕91号),将危化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督促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充装管理制度规程。二是要依托危化品道路运输平台梳理进出危化品数据,对进出园区的危化品种类和数量进行排查梳理,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异常数据开展调查处置。(责任单位: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前)

2.完善危化品道路运输承运商准入制度。建设局要在不降低安全管理要求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新版承运商准入标准,细化修改评分细则并全部采用线上提交及审核,优选优质承运商。石化基地业主委员会要按照标准选择承运商,将新区承运商数量控制在100家左右。(责任单位:建设局、石化基地业主委员会、园区企业;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

3.建立危化品道路运输全流程管控体系。依托现有危化品道路运输综合管控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新区范围内危化品道路运输的全流程信息化管控,具体流程包括承运商准入审核、“车、人、罐”备案、车辆入园调度、卡口运单管理、日常行为监控预警、综合评估(黑名单制度)等环节。建设局要研究出台具体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流程,提出承运商、车辆人员评估考核细则。(责任单位:建设局;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前)

4.完善车辆路面巡查处置工作机制。186大队负责将危化品车辆巡查与调度纳入日常综合巡查范围,对新区范围内危化品车辆滞留、违停、闯禁区等行为全覆盖,同时与平台形成联动机制,对平台推送的信息及时处置与反馈。(责任单位:186大队;完成时限:持续)

5.强化危化品道路运输专业执法力量。目前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三大队已基本组建完成,将专职负责徐圩新区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党群工作部要会同建设局等部门,积极向上对接,做好入驻保障工作,以便三大队尽快入驻新区开展日常工作,切实提升和筑牢新区交通运输本质安全水平。同时,进一步增强新区危化品运输专业人员力量配备,强化危化品运输人才队伍建设,为相关部门增配危化品运输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建设局;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

(二)配套设施建设方面

1.加快新区危化品专用车道设计建设。在现有设施基础上,精准分析各道路车流量信息,统筹设计危化品车辆专用通道和行驶路线,在人员密集区域增设危化品车辆禁行区。同时,针对现状道路配套设施短板,尤其是流量大的路段和重点区域,增设限速、限行标志及监控抓拍设施,强化对超速、压线、随意停车等违章行为监测。完成228国道危化品车道建设,尽快提出后续专用车道建设计划。(责任单位:建设局、交警大队、方洋集团;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

2.加快推进危化品停车场建设。洋井集团要确保危化品运输综合服务中心8月底投用、张圩公共危化品停车场年底建成,让等待入园的危化品车辆有地可停,从源头上解决危化品车辆在各主干道上乱停乱放或造成交通拥堵等情况。同时,要尽快研究制定停车场运营管理方案,统筹考虑未来两处停车场的定位和联动机制,充分调研园区各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制定合理科学的停车场准入危化品清单。(责任单位:洋井集团;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
3.设置石化基地入园车辆检查点。在两处公共危化品车辆停车场内设置危化品车辆入园检查点,由186大队成立专职队伍入驻,经专业培训后,对危化品车辆和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危化品车辆进行入园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不予进入并拉入黑名单。(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186大队、封闭管理指挥部、洋井集团;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三)信息化建设方面

1.不断完善危化品道路运输综合管控平台功能。在平台现有入园车辆监控预警功能基础上增加过境危化品车辆监控预警功能,加强对过境危化品车辆的监管力度,同步完成危化品车辆交通运输部GPS信息接入,一旦发现车辆有违停、超速等违法违章行为,实时推送186大队、交警大队等部门进行现场处置,实现车辆安全监管信息无缝衔接和共享。(责任单位:建设局、智慧办、洋井集团;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前)

2.加快推进石化基地封闭管理。加快推进石化基地封闭管理,确保228主卡口尽快投用、封闭管理新系统全面投用,实现与危化品道路运输综合管控系统信息联动。优化封闭管理卡口设备设施,研究提出停电断网、大件设备运输等特殊情况下车辆入园方案,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科学调度进出石化基地车辆总量。(责任单位:封闭管理指挥部、洋井集团;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

3.加快建设危化品停车场智能化管控系统。危化品运输综合服务中心要在与危化品道路运输综合管控平台、封闭管理平台联动的基础上,加快建设智能化管控系统,保障车辆有序高效进场及入园。同时,充分考虑危化品车辆应急疏散需求,必要时可临时开放停车场供危化品车辆应急停靠。(责任单位:智慧办、洋井集团;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4.尽快实现企业停车场数据联动。园区各企业要建设自有危化品停车场(待装卸区)车辆调度指挥系统,完善企业车辆调度机制,杜绝车辆积压排队现象,并将企业停车场车辆停放等数据实时推送危化品道路运输综合管控平台。(责任单位:石化基地业主委员会、园区企业;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三、主要措施

1.加大路面执法稽查力度。加大对主要路段危化品车辆违停、超速及滞留过夜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将警力向228国道、242省道、园区企业出入口附近等路段区域倾斜,加强夜间巡查执法力度,加大过境车辆执法检查力度,依托平台建设,从严从重从快处罚车辆违法行为,倒逼危化品车辆遵章守纪,及时动态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完成时限:持续)

2.加强加油加气站内部管理。制定加油站内部停车场具体管控方案,强化值班值守,坚决杜绝危化品车辆在加油站停车场内长时间滞留甚至过夜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方洋集团、洋井集团;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前)

3.规范加油车、气瓶运输车辆管控。经发局、石化基地施工管理指挥部要督促石化基地内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施工工地及生活营地用加油车、气瓶车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杜绝无资质、不合规车辆拉运危化品等行为,集中整治加油车、气瓶车在石化基地内的各种不规范行为。(责任单位:经发局、石化基地施工管理指挥部;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前)

4.强化移动式压力罐及常压罐式车辆罐体日常检查。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在石化基地主要卡口、危化品停车场等区域常态化开展移动式压力罐体等特种设备及常压罐式车辆罐体专项检查执法,督促危化品充装企业建立健全充装查验检查记录及容器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制度。(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186大队、封闭管理指挥部、洋井集团;完成时限:持续)

5.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应急管理局要牵头完善应急救援专家库的建设及管理,进一步加强186大队及消防救援大队联动机制建设。186大队及消防救援大队要全面摸底园区危化品道路运输应急救援能力现状,查漏补缺,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定期开展培训及实战演练。探索建立与本市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联盟的合作机制,切实提升新区危化品道路运输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在危化品车辆车流量大、事故易发地段增设应急物资、设备储备点,确保发生事故时有可靠的设备及充足的物资能快速启动有效的应急响应。(责任单位:建设局、应急管理局、186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

6.强化监督检查和问责问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及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督查办负责对任务清单推进不力事项的跟踪督办及通报问责。(责任单位:督查办;完成时限:持续)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徐圩新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控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解读链接:http://www.xwxq.gov.cn/xxxq/xwxqzcjd/content/ad46d066-98a5-48c2-937d-654b19d86ab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