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3269453/2017-00034 | 分 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7-07-31 |
标 题 | 关于成立徐圩新区档案馆(文史馆)的通知 | ||
文 号 | 示范区发〔2017〕9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徐圩新区档案馆(文史馆),主要职责及机构编制如下:一、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新区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档案管理工作。(二)负责研究制定新区档案工作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开展徐圩新区文史研究和艺术创作,传播新区精神和文化。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成立徐圩新区档案馆(文史馆)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徐圩新区档案馆(文史馆),主要职责及机构编制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新区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二)负责研究制定新区档案工作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开展徐圩新区文史研究和艺术创作,传播新区精神和文化。
(四)负责接收、收集和保管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规定移交的档案资料,征集新区社会发展珍贵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资料完整,确保档案资料安全;开发和利用档案资源,为新区发展提供服务。
(五)负责对新区范围内工程竣工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出具档案认可文件。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档案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七)负责审定资料接收和收集范围。
(八)组织指导新区档案理论和科学研究工作,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
(九)组织新区文化建设方面调研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提升新区软实力。
(十)深入基层,积极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
(十一)向社会提供文史艺术展览展示和文化咨询服务。
(十二)负责监督指导新区各有关单位档案业务工作。
(十三)承担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
徐圩新区档案馆(文史馆)为管委会直属单位,核定人员编制3名,其中馆长1名。另核定辅助(运行)人员2名。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委会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