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3269453/2017-00607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7-11-28 |
标 题 | 关于成立徐圩新区“湾长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 示范区发〔2017〕14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保护徐圩新区海域生态安全、保护海域资源、治理海域环境,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海州湾“湾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发〔2017〕11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徐圩新区“湾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
时 效 | 有效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保护徐圩新区海域生态安全、保护海域资源、治理海域环境,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海州湾“湾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发〔2017〕11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徐圩新区“湾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湾 长:石海波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湾长:乔寿稳 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张思远 党政办公室主任、财政局局长、国资办主任
王克品 水务局局长
沈光萍 党群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贵堂 经济发展局局长
郑 彬 规划建设局局长
龚成军 社会事业局局长
万延斌 环境保护局局长
吴 昊 外联办主任
张春明 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徐国保 国土分局局长
王胜利 城管大队大队长
孟庆年 徐圩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务局,王克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孟庆年、郑彬、万延斌、相入兴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湾长制”日常工作,交办、督办湾长确定的事项;负责组织拟定“湾长制”各项制度;分解下达年度“湾长制”工作任务,负责对各有关单位“湾长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全面掌握新区海域管理和保护状况,负责“湾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开展新区海域保护宣传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