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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徐圩新区“湾长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11-28 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保护徐圩新区海域生态安全、保护海域资源、治理海域环境,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海州湾“湾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发〔2017〕11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徐圩新区“湾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湾  长石海波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湾长乔寿稳    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张思远    党政办公室主任、财政局局长、国资办主任

         王克品    水务局局长

        沈光萍    党群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贵堂    经济发展局局长

        郑  彬    规划建设局局长

        龚成军    社会事业局局长

        万延斌    环境保护局局长

        吴  昊    外联办主任

        张春明    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徐国保    国土分局局长

        王胜利    城管大队大队长

        孟庆年    徐圩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务局,王克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孟庆年、郑彬、万延斌、相入兴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湾长制”日常工作,交办、督办湾长确定的事项;负责组织拟定“湾长制”各项制度;分解下达年度“湾长制”工作任务,负责对各有关单位“湾长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全面掌握新区海域管理和保护状况,负责“湾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开展新区海域保护宣传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

                                                              201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