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3269453/2018-00039 分 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01-11
标 题 2017年度徐圩新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
文 号 示范区发〔2018〕7号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徐圩新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推动徐圩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时 效
2017年度徐圩新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1-11 00:00:00 浏览次数:

市政府: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徐圩新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推动徐圩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市部署,对照“3550”改革目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徐圩新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全链条审批,梳理包含35项审批事项的不见面清单,不见面率达97.1%;推进全程代办审批服务,印发实施《徐圩新区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实施办法(试行)》;推进模拟审批和便民服务,印发实施《徐圩新区投资项目模拟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和《徐圩新区减证便民行动实施方案》;推进区域评,形成7个方面、13个区域评成果,平均每个项目节约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二)严格落实各项清单制度。做好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调整权力流程图,细化权力实施依据、主体、程序、时限、监督方式及承办机构信息,绘制便于监督和纳入网上办理及监管的权力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推进负面清单工作,对列入禁止目录的项目,一律不得准入,不予核准或备案。

(三)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职能。根据新区主导产业和民生事业发展需要,组建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运行指挥中心)、综合执法局、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分别负责新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以及行政审批改革等方面工作。

(四)加大法治市场建设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健全以权责清单为边界,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综合行政执法为支撑的监管体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突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加强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失信分类管理体系,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人记入信用管理系统。2017年,新区共上传公共信用信息136条,双公示信息31条,红黑名单13条,联动奖惩案例2个。

(五)创新社会治理。按照全面推进智慧平安江苏建设要求,建设覆盖城乡的天网,完善现代化、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新区先后投入635万元,用于打造智慧安监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编制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规划等。建设基于云计算、物联网和大数据的智慧园区安全运行管理平台,对园区所有管网、企业碳排放、重大污染源和危险源等进行全方位实时管控。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领导带班、全员参与的应急值守制度。

(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依法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政策,大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建设医疗救援中心,徐圩新区医院(三级)已纳入《连云港市医疗机构设施规划(2017-2030年)》。

(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认真贯彻省、市部署,制定《徐圩新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扎实开展环境问题排查与整治,全面推进“263”专项行动。积极开展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拆除燃煤小锅炉,推广天然气利用,加强项目工艺先进性与环保可行性评估。加强生活垃圾、黑臭水体、畜禽养殖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环境隐患等方面治理工作,改善新区生态环境。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实,推进善后河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强化新区范围内水环境治理。全面完成园区污水处理厂、固危废处置中心、集中供热、污染源监控平台等一系列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徐圩新区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完成6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建立徐圩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网络,加强执法人员配置及能力提升,规范环境监察执法文书制作、现场执法、处罚实施行为。

 二、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机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通过网上公开、听证会等方式,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文件草案不提交研究、发布。

(二)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做好涉及放管服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组织新区职能部门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三、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健全和完善党(工)委集体决策机制,落实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对产业项目招引、招投标、经济合同、项目用地等重大事项,在经过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论证和风险评估后,召开办公会进行研究会办后作出决策,最大程度保障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进一步提高依法、科学决策水平和行政效能。2017年,新区共组织召开党工委会议12次、主任办公会及专题会议48次,对涉及重点项目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集体研究,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新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措施、管理行为中引入合法性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出具法律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社会稳定等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建成立徐圩新区综合执法局,逐步行使经市政府批准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建筑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负责组织新区重大或专项综合执法活动,进一步提高行政综合执法的专业化水平。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以规范行政执法事项、自由裁量权、执法程序、执法信息和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对新区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执法文书、执法职权等进行梳理。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一单两库。接受市政府法制部门行政执法合法性监督,积极参加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17年,新区报送4件处罚案卷和2件许可案卷参与评查。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新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级执法培训,同时按计划组织安排业务培训和轮训,讲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等内容,有效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组织编印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汇编手册,分发给行政执法人员。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行政执法部门新进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2017年,新区有7人次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

(四)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连云港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和工作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严格对执法案件的调查、审查等程序进行把关,确保对行政执法职能的有效监管,实现廉洁执法、阳光执法。2017年,新区未出现因行政执法而引起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自觉接受内部监督。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综合协调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与实效。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17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11件,按时办复率100%。探索创新反腐败机制体制,2017年示范区党工委与各分管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基层党建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6份,新区范围内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党员廉洁自律承诺书》627份,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次,开展廉洁共建1次,发送廉政提醒短信2000余条。党工委、纪工委对新区中层干部、重要领域工作人员、干部职工、基层单位进行集体提醒谈话115人次。同时以部门及岗位职责为切入点,以工作流程图为线,排查廉政风险点89个,制定防控措施90条、工作风险图26个。

(二)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络邮箱、微信和手机短信等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健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加大反腐倡廉网络宣传和舆情引导力度。新区成立“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案件受理、转办、督促、反馈等全过程管理,全年共办结案件494件,全年按时处置率99.8%,结案率、一次完成率均为100%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信息公开。开展政府网站集成化建设,健全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平台。组织管委会职能部门依法公开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依据、条件、过程和结果。

(四)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集中财力确保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统筹用于服务保障临港主导产业和园区发展重点项目。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深入开展非办公类资产清理和处置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成立由管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矛盾纠纷多元融合式调处机制领导小组。制定《关于构建徐圩新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融合式调处机制的实施方案》和《徐圩新区进一步规范多元融合式调处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矛盾调解工作,建立日常排查研判制度、信息收集报送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和回访评查制度。

(二)做好复议应诉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坚持瑕疵零容忍,坚守不败诉底线,积极运用听证、实地调查、调解和解等方式,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规范使用行政复议应诉信息系统。

(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机制,强化调解工作力度。根据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情况,重点加强土地征收、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领域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及调处机制,健全新区、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设立多元融合调解室3处,覆盖新区所辖街道。2017年,新区各级调解组织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2件。

(四)优化信访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诉访分离,积极引导群众逐级表达诉求,推行依法逐级走访。深入推动区、街道两级联合接访制度化,提高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的质量和效率。定期安排律师参与化解,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信访诉求。2017年,新区共受理信访案件22起、144人次,化解率100%

七、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新区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谋划、协调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主任办公会多次专题研究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有关事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落实新区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进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通过主任办公会议学法和专题法治讲座等形式,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做好表率,激励新区干部职工自觉学法、主动用法。通过专题培训班和网络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学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邀请法律专家为新区广大干部职工开展风险防范法治专题讲座。同时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布置展板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三)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新区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我市知名律师事务所团队为新区法律顾问,徐圩街道也已启动法律顾问遴选工作。通过建立政府法律顾问考评体系,进一步提高法律顾问团队服务质量,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确保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2017年,徐圩新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具体的工作中仍然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缺少正式机构编制、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和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依法行政,继续建设法治政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继续抓好以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重点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注重培训实效,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特别是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抵制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

二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切实转变行政职能,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保持廉洁本色,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廉洁制度孵化器作用。

三是深入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扩展监督范围,加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加强对廉政及事项办结率的监察审计,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建立健全公示制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行政问题,加强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

          20181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