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3269453/2018-00003 | 分 类 | 综合政务 /决议 |
发布机构 |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8-02-12 |
标 题 | 徐圩新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徐圩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时 效 |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徐圩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徐圩新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为主线,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
徐圩新区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成立了以管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促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遵循相关制度
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徐圩新区完善工作程序,规范操作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加以落实贯彻,明确专人搜集整理政府信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定发布形式及发布期限,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工作体系。同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坚持应公开的全面公开,严防泄密,确保不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三)加强学习培训
为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徐圩新区积极派工作人员参加全市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学习培训会,及时传达培训精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提高工作实效,使政务公开的内容更全面、更具体,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完善载体建设
载体建设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徐圩新区一直努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来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按照上级要求,加快推进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完善改进工作,积极加入全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对网站进行改版升级,优化网站栏目,拓展公开渠道,扩大网站容量,使网站的信息公开功能得到了更大的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情况下,2017年度,徐圩新区在市统一建设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66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徐圩新区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徐圩新区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无减免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7年度徐圩新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徐圩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依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不足;三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针对以上不足,徐圩新区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公开内容,努力完善公开制度,不断提升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把公开工作做得更扎实、更到位。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操作流程,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积极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附件1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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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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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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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6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0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