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3269453/2018-00355 分 类 卫生、体育 /决议
发布机构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11-30
标 题 《徐圩新区散葬乱埋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一、《徐圩新区散葬乱埋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有何背景?为彻底整治散葬乱埋现象,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散葬乱埋治理工作的意见》(连政发〔2018〕58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时 效 有效
《徐圩新区散葬乱埋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11-30 09:28:49 浏览次数:

一、《徐圩新区散葬乱埋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有何背景?

为彻底整治散葬乱埋现象,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散葬乱埋治理工作的意见》(连政发〔2018〕58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2018年完成无主坟和活人墓的整治工作;2019年清明节前全面完成占用耕地、林地、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铁路及公路主干线两侧等区域散葬坟墓迁移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巩固散葬乱埋专项整治成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区域内的散葬乱埋现象得到根治,殡葬设施建设和服务基本满足群众需求。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包含什么?

(一)调查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成立新区散葬乱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散坟专项整治办公室,并成立专项整治督查组,街道、农场参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2.调查摸底。街道、农场认真组织排查,发布散坟认领通知,做好散坟调查摸底工作,并逐一对坟墓登记造册、建档立卡,确保详细掌握区域内散葬坟墓基本信息。社会事业局负责对信息数据进行复核、审定。

3.制定方案。管委会制定出台散葬乱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达治理目标任务。

(二)集中治理阶段。

1.无主坟整治。对无主坟、活人墓由街道、农场组织人员强制拆除、平整。

2.有主坟整治。整治范围内的有主坟迁移至公墓区或者老坟地。街道、农场逐一向坟墓守护人发放《坟墓迁移通知书》,并由村(居)与坟墓守护人签订迁移协议,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所有坟头落碑、迁移。对逾期未迁移的坟墓,由街道、农场组织人员强制拆除、平整。

3.集中绿化。对平整后的原坟地,由街道、农场组织人员就地植树造林,美化绿化。

(三)检查验收阶段。

整治结束后,街道、农场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街道、农场散葬坟墓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徐圩新区散葬乱埋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