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3269453/2020-00087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徐圩新区党政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06-27
标 题 关于印发徐圩新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文 号 示范区委〔2020〕7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徐圩新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徐圩新区 发布日期:2020-06-29 11:11:09 浏览次数: 139

各部门、各单位:

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将《徐圩新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工作委员会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委会

2020年6月27日


徐圩新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督察整改取得扎实成效,根据连云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切实抓好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深化生态环境治理,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确保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新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

二、工作目标

(一)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到2020年,全面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新区PM2.5平均浓度降至38微克/立方米,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6%;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到100%以上,全面消除劣V类国省考及入海河流考核断面,近岸海域和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二)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系统推进,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问题,举一反三,细化明确整改责任、目标、时限和措施,实行整改“清单制”和“销号制”,坚决整改到位。着眼长远、提前谋划,注重解决深层次矛盾、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障碍,围绕推动本质安全、绿色发展、环境友好等目标,推动化工等行业绿色发展、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

(三)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深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不断提升新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举措

(一)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每次党政联席会议均安排生态环境保护议题,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1.牢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清醒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艰巨性,彻底解决思想上的误区、认识上的偏差,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部门、各单位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问题。

2.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修订生态环境保护监管部门责任清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落地。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切实把环保责任落实下去,把环保压力传导到位。将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年度环保重点任务,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层层细化分解,严格督查督办,确保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3.加大环境保护投入。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确保公共财政每年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支出总量不减,逐步增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创新环保投融资机制,引导鼓励社会资金以PPP等不同形式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实现投资渠道多元化。

(二)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大自然生态保护和农村污染治理力度,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完善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系统建设,实现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以重点行业为管控对象,秋冬季、采暖期为重点时段,PM2.5为主要因子,以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为突破口,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减排、扩容”两手发力,扎实推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水生态修复保护、水环境治理改善“三水并重”,加快近岸海域和农村水污染防治,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扎实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断面长制、湾长制及管长制。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围绕“摸清底数,预防污染,严控风险,扩大修复”的总体思路,以固体废物控增量、减存量为重点,着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推行清单管理,建立销号机制,确保农产品土壤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

4.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和农村污染治理。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规划发展村为重点,加快推进污水收集管网配套。严格畜禽禁养区管理,防止已关闭搬迁养殖场、养殖小区复养回潮。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确保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率保持100%;大力推进非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争2020年底全面完成小散养殖场治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

(三)着力推进绿色发展转型升级。以空间结构、产业结构、运输结构和能源资源结构调整为着力点,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提高绿色发展水平,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1.优化调整空间结构。严格控制环境风险项目,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完成石化基地规划环评修编工作。

2.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制定范围更广、标准更严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加大钢铁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做到“两断三清”。严格执行《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认定办法》,按照认定结果,从严管理化工园区。深入实施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推动企业提标改造。严格对照化工园区(集中区)认定办法,加快整改步伐,确保通过省级认定。

3.优化调整能源资源结构。加快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开工建设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及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项目一期工程。鼓励生产型企业进一步挖掘“三余”资源,加大资源综合利用力度。加强节能、节水、节地工作,大幅降低重点行业和企业能耗。用水总量控制在1.62亿立方米以内。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20%,城镇新建民用建筑95%以上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4.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加快推进徐圩临港产业区专用铁路等铁路专支线规划建设。积极发展多式联运,开工建设徐圩新区干散货输送栈桥一期工程。积极配合市级有关部门,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完成各年度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的目标任务。

(四)深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以推进大数据、预警预报等新技术应用为引领,统筹推进重点污染物收集处置、监测监控、应急处置和执法监管等能力建设,实现污染防治能力系统化、标准化和现代化。

1.加强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工业废水全部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采用“一企一管”收集体系,建设满足容量的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事故废水全部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的高效收集,持续实施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严禁混存、库外堆存、超期超量贮存。实现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全覆盖,未经批准,严禁工业废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实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强化对特征污染物的处理效果,达到接管要求后排入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对无相应标准规范的,主要污染物总体去除率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级标准。全面建成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实现镇街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全覆盖,PM2.5精准管控、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有效应对。

2.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加快构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治理的生态文化体系、监管体系、法治体系和经济政策体系,落实“三线一单”,推进排污许可。始终保持环保执法监管高压态势,完善督查机制和问责程序,强化结果运用,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组织保障。实现大气应急管控企业用电监控系统和重点排污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园区基础设施企业安装工况监控系统不少于2家;污水处理厂及涉气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测远程质控系统不少于2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徐圩新区突出环境问题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责任追究组和督察整改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扎实推进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逐条认真落实,逐项对账销号,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要举一反三,深挖环境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结合实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建立完善环保长效机制。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前期交办的信访件,组织开展办理情况“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日常调度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充分运用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宣传督察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加大曝光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

(四)严肃责任追究。由新区监察室牵头,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问题整改不力、敷衍塞责、虚假整改、失职渎职等行为,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从严问责。

附件: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附件

徐圩新区突出环境问题督察整改措施清单

整改事项一:江苏省农垦集团东辛农场未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东辛农场。

整改时限:2020年7月底前。

整改目标: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处理。

整改措施:

东辛农场场部集中区及城镇东区已建设1座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2000吨/天)和5座分布式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2400吨/天)。2020年7月,东辛农场南区和北区建成5座分步式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400吨/天,实现东辛农场场部生活污水全部收集集中处理。

整改事项二:连云港市无废盐类危废处置能力,截至2019年4月底全市废盐贮存量达6827.1吨,计划2018年底前建成的徐圩新区废盐处置中心,仅完成填埋区桩基工程。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中节能。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加快废盐、飞灰等危废处置能力建设,完成超期贮存废盐清零(已完成)。

整改措施:

徐圩中节能(连云港)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刚性填埋场于2019年9月27日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可填埋废盐,尽快完成销号。

整改事项三:徐圩新区应急备用水源地仍未建成,未能实现双源供水。

责任单位:河湖水利办、环境保护局、方洋水务。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应急备用水源地建成投运。

整改措施:

徐圩新区应急备用水源地库区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库区土壤脱盐、绿化施工;引水泵站完成主体及设备安装,具备引水条件;输退水泵站及管线正在进行主体工程及配套管线施工。下一步,启动水生态施工,加快输退水泵站施工进度,加快推进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达标建设工作。在2020年6月完成库区脱盐及绿化施工,具备应急蓄水条件,2020年12月完成水生态施工及水源地达标建设。

整改事项四:国考断面善后河闸2019年总磷超标,水质不达标。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河湖水利办、东辛农场、方洋水务。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2020年国考断面善后河闸水质达到Ⅲ类水。

整改措施:

1.根据水源地水质例行监测、沿线6座自动在线监测站监测,动态掌握水质和风险状况。发现水质异常及时会商,协调生态补水,水务公司立即采取应对措施;

2.加快推进区域环境治理工程项目进度(东辛农场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排查与整治);

3.动态更新善后河沿线所有入河支流河口和排水口等情况,建立支流河口闸坝管控机制,禁止排水。

整改事项五:虹洋热电烟气脱白未按时完成。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虹洋热电。

整改时限:2020年5月底前。

整改目标:完成烟气脱白建设。

整改措施:

加快推进“烟气脱白”工程建设,已完成设备安装,正在调试。

整改事项六:东辛农场燃气锅炉改电或拆除未完成。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环境保护局、东辛农场。

整改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整改目标:东辛农场燃气锅炉完成改电或拆除。

整改措施:

加快推进东辛农场三元双宝、韩友饲料燃气锅炉改电或拆除工作,协调市供电公司开展外部线路改造,10月底完成。

整改事项七: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城管大队、方洋集团、石化公司。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工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整改措施:

按照“六个百分百”扬尘管控要求,对施工工地6个方面存在的不同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制定完善《徐圩新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2020版)》。细化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具体做法、明确各主体污染防治责任,并持续创建扬尘治理标准化示范工地,实行样板引路工程;采用动态巡查与定期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在建建筑工地开展考评,并强化扬尘考评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警示约谈、媒体曝光、行政处罚和记不良行为信用等措施。

整改事项八:徐圩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未全部收集处置。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规划建设局、徐圩街道。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徐圩街道两村一居完成拆迁或生活污水全部妥善处置,新建安置小区污水全部收集处理。

整改措施:

自2011年起,徐圩街道生活污水治理和运维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徐圩街道辖区共2个社区、2个涉农行政村,其中张圩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已全面建成,辛高圩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基本结束,目前香河村和东陬山村常住户数589户,常住人口1916人,已纳入2020年两村搬迁计划,安置小区香河新村一期已建成,周边生活污水管网已覆盖。

整改事项九:基地规划边界1000米范围居民未完成搬迁,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基地规划边界1000米环境安全风险控制区内所有居民搬迁任务。

责任单位:徐圩街道、房屋征收办。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基地规划边界1000米范围居民完成搬迁。

整改措施:

石化基地规划边界1000米范围剩余需搬迁房屋440户左右。其中旧城改造遗留的6户和棚改遗留的53户,力争2020年底完成征收;棚改四期(香河村与东陬山村国有土地)房屋261户,房屋征收决定流程已完成70%,力争7月底完成征收决定办理,8月启动征收签约工作,力争9月底完成房屋拆除;棚改五期(两村宅基地房屋)120户,已完成大部分房屋测绘和宅基地“一户一宅”认定,下一步将按照新土地法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集体建设用地相关规定,做好前期基础流程,10月前完成征收决定,做好前期准备工作,2020年11月启动征收签约,力争年底前完成房屋拆除。

整改事项十:连云港港口集团徐圩港区北侧堆场未设置防风抑尘网。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新圩港。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港区北侧(靠海滨大道一侧)设置防风抑尘网。

整改措施:

防风抑尘网一期工程项目建设位置西起经五路南侧,终点为纬六路东南侧,单线布置,全长为806米,防风网高度12m。目前一期工程项目已经进入到施工图设计审查阶段,工程计划在10月底建成。

防风抑尘网二期工程项目已启动前期调研工作,计划在辛圩港码头红线规划范围内西侧8.5万平米吹淤场地外围建设防风抑尘网,目前该地块暂不具备防风抑尘网建设基础,已将情况反馈给港口集团,要求其加快场地工程建设进度,待场地具备建设条件后,将作为重点建设项目推进,二期建成后规划红线范围内西侧将实现防风抑尘网全封闭。

解读链接:《徐圩新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政策说明